根据2020年度同济大学市级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通知,现启动软件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 符合申请条件(见附件通知)的2020年应届毕业全日制本科生请于2020年4月22日~4月28日登录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http://myportal.tongji.edu.cn/),在“荣誉称号”模块下进行申请,完善相关基本信息,填写申请理由、所获荣誉等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等,详见《附件3:荣誉称号模块使用说明(学生版)》,填写完毕点击提交并确认。在截止时间及学院尚未进行审核前,如需修改,可点击“我的申请—申请详情—撤回申请”进行更新完善,重新提交即可。注意:申请理由以第一人称撰写,汇报在校的学习、实践、表现、获奖等情况。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可兼得,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项。申请表由各学院管理员负责打印,需院系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
除系统申请外请务必将附件5和相关支撑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tjsse_student@163.com。
2. 各学院对本学院本科生的申请进行评审,并在2019年5月11日17:00前完成系统院系审核,详见《附件4:荣誉称号模块使用说明(院系管理版)》。系统已设定自动于2019年5月12日开始学院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5月12日至2019年5月14日止。
3. 校级审核:各学院请于2019年5月15日17:00前将通过评审和公示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及盖章后的汇总表交至学生事务中心(四平路校区瑞安楼304)。登记表需一式两份,汇总表可直接从系统导出。学生事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在全校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报上海市教委审核,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4.关于《同济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2018年修订)》(同济学[2018]57号)评选条件中的“其他有突出表现者”的认定,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见附件2:其他突出表现者说明。
5. 批准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如有违纪违法行为或考试不及格及其他与优秀毕业生称号不相称的行为,学校将根据相关流程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6.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只需提交电子版材料, 所有内容均须实事求是地准确填写。
7.《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由各学院统一打印,登记表上学生本人签名可暂免。
二、学院具体评选工作及时间安排
1、时间结点:
4月22日-4月28日网上申请及电子申请资料提交
4月29-5月11日 学院初评
5月12日 学院公示
5月15日前提交材料到学校
2、申请材料提交:
(1)申报获奖清单(确保与申报系统一致,如有不同,以此版本为准;如弄虚作假一票否决!) 附可提供的支撑材料电子版。
(2)所有申报材料均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jsse_student@163.com,邮件标题以“学号+姓名+申请优毕类别”为题目。提交截止时间:4月28日17点前。
特别说明:
- 要求大家遵守时间安排,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申报,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请大家按照要求提交材料,材料不合格者学院有权利在评选时酌情考虑降低评选等级;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 本次校优秀毕业生9名,市优秀毕业生9名,只能择一申报。默认大家接受调剂,不接受调剂者请电话联系说明。公示名单中,有调剂情况发生的,请被调剂的同学按照通知要求,规定时间内补交相应材料;
- 请每班推荐一名不参评的同学作为学生代表参加学院的评审小组,要求为人公正,同学关系融洽。并请班长于4月28日前把姓名、手机号码和E-mail地址直接汇总给陈荣老师,请确保代表能按照学院评选规则按时参加评选。
- 学院2020年优秀毕业生评审小组由分管学生副书记、学工办老师、团委老师、教务老师、班主任、辅导员和各班学生代表组成。请大家监督。
关于开展2020年度同济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1:《同济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2018年修订)
附件2:其他突出表现者说明
附件3:荣誉称号模块使用说明(学生版)
附件4:荣誉称号模块使用说明(院系管理版)
附件5:2020年度优秀毕业生申报获奖清单
附件6:软件学院关于评选2020年度优秀毕业生的工作办法
学院评选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葛 蕾 69589331
gelei@tongji.edu.cn
软件学院学工办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