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挖掘新时代优秀大学生及先进团组织典型,引导和激励我校青年不负青春、不负韶华、不负时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聪明才智,根据【同团〔2020〕17号】共青团同济大学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19-2020学年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通知,我院现开展2019-2020学年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2020学年同济大学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和学生团支部(含本科、研究生,2020级新生和新生团支部除外)。
二、评选条件
今年评选的先进个人和团组织要充分考虑其在疫情期间所做出的贡献和发挥的作用。
(一)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言行举止。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学业成绩优良。
2.参评优秀学生的本科生须在2019-2020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19-2020学年获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3. 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研究生须在2019-2020学年获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4. 所有参评学生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 参评学生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须在良好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限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骨干、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班委、社团骨干等学生干部参评。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言行举止,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服务同学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学业成绩良好。
3.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本科生须在2019-2020学年获三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社会活动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19-2020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4.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研究生须在2019-2020学年获院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 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团支部有良好的凝聚力,政治学习氛围浓厚,组织生活规范。
2. 团支部学习风气健康向上,整体学业成绩良好。
3. 积极开展支部组织生活并取得一定影响力,积极参加团组织创优活动。
4. 团支部中所有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5.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范围以学生团支部为主,如有特别突出的其他类型团支部也可参评。
特别说明:寝室评分本科生同学请跟宿舍楼确认2019-2020学年平均成绩并如实填写(宿舍评分满分20分,由评审核算最后评分成绩);研究生请填写有无宿舍违规情况,无需填写分数。平均成绩将由后勤集团社区中心予以复核。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
1.由学院团委制定评选细则。为加强本学院基层班级和组织建设,根据本细则,通过民主程序,由班级和组织充分酝酿产生推荐名单。对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推荐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评选细则标准,加强审核、严格把关,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通过后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审核。在公示期内,如有任何意见请向软件学院评优评先评审监督申述委员会或学院纪委反映,联系电话:69583784,邮箱:tjrjjw@tongji.edu.cn;
2.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由各学院在已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中进行提名,每学院提名名额分别为1个,并推荐至校团委,由校团委进行资格复核后组织答辩评出,未获评标兵的个人或支部将获得非标兵荣誉(特别注意:此名额占用学院非标兵名额)。
3.符合评优条件的同学请按照评选要求递交申请材料,如逾期或递交材料不符合要求,均无资格参评。
4.本次评选委员会组成参照《软件学院评奖评优评先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2019版);
5.如在评选过程中未如实申报的学生,一经查实,除追回所得外,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二)名额配比
1.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本次评选名额配比如下:
(1)优秀学生比例:按当年学生数量的5%评选;
优秀学生干部比例:按当年学生数量的1%评选;
(2)优秀学生标兵比例:按当年学生数量的1.5‰评选;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比例:按当年学生数量的0.5‰评选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数量15个(由学院从已初审的优秀学生干部中提名1人,最终由校团委组织评选出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五四红旗团支部比例:按当年团支部数量的10%评选;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提名数量:10个(由学院根据申报提名1个);
(以上学生总数不含2020级新生,2019-2020学年在新生院就读的2019级本科生在新生院参评)
2.本次评选采用自荐+组织推荐方式结合进行,具体名额分配参照学校下发实际名额分配到各年级。
(三)评选办法
通过自荐与组织推荐,由软件学院评奖评优评先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相关评选要求按照综合评分排名评选。
(1)每年评选工作启动后,按照学校、学院的相关评选要求按时提交申请材料。其中评选当学年的获奖证书、证明等以提交材料截止时间计算,逾期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经评审小组认可可以计入下一评奖学年;
(2)由软件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成绩评定;
(3)参照每个年级的综合成绩排名和申报情况,依据学校、学院评选要求进行评选;
(4)评选结果公示后(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学院团委上报到学校。
优秀学生综合评定加分成绩构成:担任职务(10分)、社会活动(10分)、科技竞赛(10分)、体测成绩(10分)、寝室评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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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标兵)综合成绩= 评奖当学年学习成绩平均绩点(换算成百分制)×50% + 学院综合评定加分成绩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综合成绩= 担任职务*10%+工作成果*70%+体测成绩*10%+寝室评分*10%
该项成绩由软件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核和成绩评定。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电子版材料(登记表、申请陈述、汇总表、综合测评表(五四红旗团支部无需填写综测表))请于11月23日17:00之前发送至邮箱zhongmercy@qq.com,邮件主题标明“本科生/研究生+年级+班级+姓名+申请类别”,同时电子版各项申请材料也请在标题中备注好自己的姓名。纸质版申报材料(书面登记表、申请陈述)于11月23日17:00之前提交到院团委济事楼446。
2.所有材料一式一份,申请陈述中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不少于1500字,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不少于2500字。
3.参评者或参评团支部至多可申报一个奖项。
四、奖励办法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按同济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给予奖励。
院团委要在院党委、校团委领导下,认真做好评选工作,避免形式主义,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五、附则
1.本细则经校团委审核通过即日起施行。
2.本细则由软件学院团委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共青团同济大学软件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1: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名额分配表
附件2:同济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
附件3: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登记表
附件4: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5: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提名表
附件6: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
附件7: 同济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提名表
附件8: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汇总表
附件9:2019-2020学年同济大学软件学院优秀学生(标兵)综合测评表
附件10:2019-2020学年同济大学软件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综合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