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春季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4  阅读次数:

各博士研究生:

根据《关于印发< 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2014版)>的通知》(同济研〔2015〕44号)的要求,学院现启动2021年春季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本次申报及评审面向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中的:

1.2016级4.5年制直博生可申请超学制第一年助学金。

2.2015级4.5年制直博生和2017级春季入学硕博连读生可申请超学制第二年助学金。

根据《关于修订< 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济研〔2018〕123号)文件要求,2018级及以后的博士研究生不参评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根据《同济大学超期研究生管理规定》(同济研{2019}73号):2017级及之前以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方式入学的博士生学制为3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4.5年或5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对于学习时间超过6年的博士生,不再予以资助。

二、评审材料

1. 申请者向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两份教授(可含导师)的不少于200字推荐信以及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文章首页、封底)、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图书馆信息咨询部出具的SCI、EI等文章检索证明等,未刊出论文需提供有效收录证明。所有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需附加电子签名)请在2020年12月17日 14:00前递交到济事楼446,焦老师。

2. 《学院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四)(超学制第一、二年分开填写),电子版请发送到xinjjx@163.com。

 

具体细则及申请表见附件:

关于评选2021年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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