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研究生:
根据《关于印发< 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及其管理办法(2014版)>的通知》(同济研[2015]44号)的要求,现启动2021年秋季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中的:
1.2016级5年制直博生可申请超学制第一年助学金。
2.2017级秋季入学3年制博士生可申请超学制第二年助学金。
二、评选基本原则
1.已有成果基本达到所攻读学科博士学位标准要求;
2.有一定培养潜力,预计可能会产生突出的科研成果;
3.有详尽的继续学习科研计划;
4.答辩时间不得早于2022年2月份。
三、资助名额及标准
资助名额:超学制第一年资助人数为当届招生总数的20%左右,超学制第二年资助人数为当届招生总数的10%左右。
资助标准为:学校出资1700元+导师出资部分(具体金额见附件一),按在校实际月份发放(全年累计发放不超过10个月,2、8月不发)。学生获得资助后,导师应尽快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一次性支付十个月的导师资助。如到资助期结束尚未完全发放,结余经费可用于导师其他研究生的资助。
四、评选流程
2021年6月10日-2021年6月14日,将全部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负责焦老师,电子汇总材料请发送到 xinjjx@163.com。
五、评审材料
1.申请者向学院提交《超学制博士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二)以及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文章首页、封底)、专利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图书馆信息咨询部出具的SCI、EI等文章检索证明等,未刊出论文需提供有效收录证明。经学院同意,所有材料可提交电子版(需附相应电子签名)。
2.网上申请检索证明流程,以“学号+姓名--检索证明”为标题,发送邮件至xyzheng@lib.tongji.edu.cn,需说明以下信息:
(1)委托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2)需要开具的单位:学院或者相关研究所(院);
(3)需要开证明的文章信息,并注明数据库(SCI,EI或者CSSCI等),尽量提供文章的DOI、WOS号或EI收录号。
附件:
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