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大学生优秀典型,发挥模范作用,引导和激励我校大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展现青年大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和自强不息的意志品格,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青年先锋力量。结合校团委《关于评选表彰2020-2学年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通知》,院团委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2021学年同济大学软件学院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含本科、研究生,2021级新生除外)。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优秀学生(标兵)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考试成绩优良。(注:此项条件请大家提供青年大学习第十季第一期-第十一季第二十期(共计34期)打卡记录截图,在电子版汇总表中填入学习次数。查询方式详见附件5:《青年大学系学习记录查询。)
2. 参评优秀学生的本科生须在2020-2021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20-2021学年获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
3. 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研究生须在2020-2021学年获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4、按时提交申报材料,材料齐全,所有材料有效时间为评选前一年的9月1日-当年的8月31日。
5. 所有参评学生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 参评学生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须在良好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限班委、团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社团骨干、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骨干等学生干部参评。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此项条件请大家提供青年大学习第十季第一期-第十一季第二十期(共计34期)打卡记录截图,在电子版汇总表中填入学习次数。查询方式详见附件5:《青年大学系学习记录查询)
3.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本科生须在2020-2021学年获三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社会活动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20-2021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4.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研究生须在2020-2021学年获院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5、按时提交申报材料,材料齐全,所有材料有效时间为评选前一年的9月1日-当年的8月31日。
6.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7. 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特别说明:体育锻炼成绩请自行查询,提供截图为支撑材料;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由申请者根据附件3:《寝室卫生检查情况证明》,联系所在宿舍楼签字证明。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
1.根据《同济大学软件学院评选校级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定细则(2021版)》,通过民主程序,由班级和组织充分酝酿产生推荐名单。对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评选细则标准,加强审核、严格把关,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通过后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审核。在公示期内,如有任何意见请向软件学院评优评先评审监督申述委员会或学院纪委反映,联系电话:69583784,邮箱:tjrjjw@tongji.edu.cn;
2.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由学院在已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中进行提名,学院可提名1个,并推荐至校团委,由校团委组织答辩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如学院提名的标兵如未能获得标兵称号,仍可参选非标兵(特别注意:此名额占用学院非标兵名额)。
3.符合评优条件的同学请按照评选要求递交申请材料,如逾期或递交材料不符合要求,均无资格参评。
4.本次评审委员会组成参照《软件学院评奖评优评先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2019版);
5.如在评选过程中未如实申报的学生,一经查实,除追回所得外,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6.参评者至多可申报一个奖项,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提名)无需申请,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成绩提名产生。
(二)名额配比
1.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本次评选名额配比如下:
1. 优秀学生比例:按当年学生数量的5%评选;
优秀学生干部比例:按当年学生数量的1%评选;
2. 优秀学生标兵比例:按当年学生数量的1.5‰评选;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比例:按当年学生数量的0.5‰评选(各学院从已初审的优秀学生干部中提名1人,最终由校团委组织评选工作并选出全校参评学生数量0.5‰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以上学生总数不含2021级新生,2020-2021学年在新生院就读的2020级本科生在新生院参评)
2.本次评选采用自荐+组织推荐方式结合进行,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3:《2020-2021学年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名额分配表》,根据下发名额按照学生比例下发到各年级。
(三)评选办法
通过自荐与组织推荐,由软件学院评奖评优评先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相关评选要求按照综合评分排名评选。
(1)每年评选工作启动后,按照学校、学院的相关评选要求按时提交申请材料。其中评选当学年的获奖证书、证明等以当年8月31日截止时间计算,逾期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经评审小组认可可以计入下一评奖学年;
(2)由软件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成绩评定;
(3)参照每个年级的综合成绩排名和申报情况,依据学校、学院评选要求进行评选;
(4)评选结果公示后(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学院团委上报到学校。
优秀学生(标兵)综合成绩= 评奖当学年学习成绩平均绩点(换算成百分制)*50% + 学院综合评定加分成绩*50%
优秀学生综合评定加分成绩构成:担任职务评定10分、社会活动评定10分、科技竞赛评定10分、民主评议评定10分、评审小组评定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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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担任职务评定加分请参照附件2:《同济大学软件学院学生骨干任职加分表》;社会活动和科技竞赛本科生参照《同济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根据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加分按20%比例核入该两项成绩,研究生参照《同济大学软件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根据研究生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加分按20%比例核入该两项成绩;民主评议分数以各申请人所在班级三分之二以上学生所给出的综合评定成绩的平均分计入;评审小组评定成绩以材料审核的方式由评审小组的平均分计入综合评定加分。(社会活动、科技竞赛、民主评定三项分数无需提交材料。)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综合成绩= 评奖当学年学习成绩平均绩点*30%+学院综合评定加分成绩*70%。
优秀学生干部综合评定加分成绩构成:担任职务评定10分、社会活动评定10分、科技竞赛评定10分、民主评议评定10分、工作成效评定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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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担任职务评定加分请参照附件2:《同济大学软件学院学生骨干任职加分表》;社会活动和科技竞赛本科生参照《同济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根据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加分按20%比例核入该两项成绩,研究生参照《同济大学软件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根据研究生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加分按20%比例核入该两项成绩;民主评议分数以各申请人所在班级三分之二以上学生所给出的综合评定成绩的平均分计入;工作成效评定加分围绕工作目标、工作方法、工作成果等方面以现场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的方式,由评审小组打分取平均分计入综合评定加分成绩。(社会活动、科技竞赛、民主评定三项分数无需提交材料。)
优秀学生标兵与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提名由软件学院评审小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提名产生。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电子版申报材料
①登记表、②申请陈述、③信息汇总表、④证明材料扫描版(青年大学习打卡记录截图、体测成绩截图(研究生无须提交)、寝室卫生情况证明)
请将以上电子版材料于11月21日17:00之前发送至邮箱zhongmercy@qq.com,邮件主题标明“本/研+年级+姓名+申请类别”,同时电子版各项申请材料命名格式为“年级+姓名+文件名”
2. 纸质版申报材料
①登记表、②申请陈述
请将以上纸质版材料11月22日17:00之前提交到院团委办公室(济事楼446)。
3.所有材料一式一份,申请陈述不少于1500字。
五、奖励办法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按同济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给予奖励。
院团委在院党委、校团委领导下,认真做好评选工作,避免形式主义,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六、附则
1.本细则经共青团同济大学软件学院委员会制定,有校团委、院党委审核通过即日起施行。
2.本细则由共青团同济大学软件学院委员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3.如有未尽事宜以同济大学软件学院当年度优生优干评审小组评审意见为准。
附件1-1:同济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
附件1-2:同济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1-3: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名额分配表
附件2:同济大学软件学院学生骨干任职加分表
附件3:寝室卫生检查情况证明
附件4:2020-2021学年软件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信息汇总表
附件5:青年大学习学习记录查询
共青团同济大学软件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