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等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充分发挥优秀大学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2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请各学院按照《同济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2018年修订)》(同济学[2018]57号)和《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细则(2019年修正)》(同济学[2019]29号)要求,认真开展相关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同济大学学籍的正式注册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5.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做出突出贡献。
6.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参照以上条件评选。
三、名额分配
软件学院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2022年度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毕业生2名
2022年度同济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3名
2022年度上海市本科生优秀毕业生10名
2022年度同济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生11名
四、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
(1)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请于3月19日-3月25日登录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的“荣誉称号”模块下进行申请,完善相关基本信息,填写申请理由、所获荣誉等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等,所有内容均须实事求是地准确填写。详见《附件4:2022年优秀毕业生评选线上申请流程指南》,填写完毕点击提交并确认。
(2)申请理由以第一人称撰写,汇报在校的学习、实践、表现、获奖等情况。
(3)如需修改填报材料,要在截止时间及学院尚未进行审核前,可点击“我的申请—申请详情—撤回申请”进行更新完善,重新提交即可。
2.学院审核:学院根据优秀毕业生申请条件、申请学生成绩、获奖情况等综合情况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
3.学院公示:学院将于4月6日前对初审学生名单通过学院网站或公告栏张贴等方式公示3天。
五、其他事项
1. 关于评选条件中的“其他有突出表现者”的认定,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见《附件3:其他突出表现者说明》。
2. 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如在2022年未能按期毕业,或存在与荣誉称号不相称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回收相应荣誉证书。
上述评选事宜如有问题,请咨询学生工作办公室葛老师
电话:021-69589331(工作时间)
邮箱:gelei@tongj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