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为进一步发掘大学生优秀典型,表彰先进,引导和激励我校大学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努力奋斗,现结合校团委《关于评选表彰2023-2024学年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通知》与我院实际情况,院团委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2024学年同济大学全日制在校就读学生(含本科、研究生,2024级新生除外)。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优秀学生(标兵)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考试成绩优良。
2. 参评优秀学生的本科生须在2023-2024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23-2024学年获优秀学生一等(及以上)奖学金。
3. 参评优秀学生标兵的研究生须在2023-2024学年获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4. 所有参评学生须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 参评学生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须在良好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限班委、团支部委员、党支部委员、社团骨干、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骨干、关工委学生委员等学生干部参评。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须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的精神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本科生须在2023-2024学年获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社会活动奖学金;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本科生须在2023-2024学年获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4. 参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研究生须在2023-2024学年获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 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
1.根据《同济大学软件学院评选校级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细则(2023版)》,通过民主程序,由班级和组织充分酝酿产生推荐名单。对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评选细则标准,加强审核、严格把关,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通过后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审核。
2.符合条件的同学可通过自荐与组织推荐,按照评选要求递交申请材料,如逾期无资格参评;如评选当学年的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未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可以计入下一评奖学年;如递交材料存在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将递交评审委员会视情况予以评定是否认定。
3. 院团委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同学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无误的同学进入综合评定环节,按照各年级分配名额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形成初审名单。
4.优秀学生标兵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所提交材料综合评定提名产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由学评审委员会在已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干部中进行综合评定提名,学院可提名1个,并推荐至校团委,由校团委组织答辩评选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如学院提名的标兵未能获得标兵称号,则认定优秀学生干部。(特别注意:此名额占用学院非标兵名额)。
5.本次评审委员会组成参照《软件学院评奖评优评先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2019版);
6.如在评选过程中未如实申报的学生,一经查实,除追回所得外,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7.参评者至多可申报一个奖项,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提名)无需额外申请,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所提交材料综合评定提名产生。
(二)名额配比
1.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本次评选名额配比如下:
(1)优秀学生比例:按当年学生数量的5%评选;
(2)优秀学生干部比例:按当年学生数量的1%评选;
(3)优秀学生标兵比例:按当年学生数量的1.5‰评选;
(4)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比例:按当年学生数量的0.5‰评选(学院从优秀学生干部中提名1人,最终由校团委组织评选工作并选出全校参评学生数量0.5‰的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以上学生总数不含2024级新生,2023-2024学年在新生院就读的2023级本科生在新生院参评)
2.本次评选采用自荐+组织推荐方式结合进行,根据下发名额按照学生比例下发到各年级,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优秀学生(本科生) 20人
优秀学生标兵(本科生) 1人
优秀学生干部(本科生) 4人
优秀学生(研究生) 8人
优秀学生标兵(研究生) 1人
优秀学生干部(研究生) 2人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提名 1人
(三)评奖方式
1.优秀学生(标兵)综合成绩= 评奖当学年学习成绩平均绩点(换算成百分制)*50% + 学院综合评定加分成绩*50%
注:综合评定加分成绩以材料审核评定的方式由评审委员会的平均分计入综合评定加分,优秀学生标兵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成绩情况提名产生。
2.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综合成绩= 评奖当学年学习成绩平均绩点*30%+学院综合评定加分成绩*70%。
注:综合评定加分成绩以集中答辩的方式由评审委员会的平均分计入综合评定加分,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成绩情况提名产生。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电子版材料(附件1-1优秀学生登记表或附件1-2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1优秀学生个人信息统计表或附件3-2优秀学生干部个人信息统计表、申请陈述、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版)请于11月26日17:00(周二)前发送至邮箱zhongmercy@qq.com,邮件主题标明“培养层级+年级+姓名+申请类别”,同时电子版各项申请材料也请在材料标题中备注好姓名。纸质版申报材料(书面登记表、申请陈述)于11月26日17:00(周二)前提交到院团委(济事楼446)。
2.所有材料一式一份,申请陈述中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不少于1500字。
3.优秀学生干部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申请者按照评分要求,按照5分钟答辩+2分钟评审提问准备。
四、奖励办法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按同济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给予奖励。
院团委将在党委领导下,认真做好评选工作,避免形式主义,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五、附则
如有未尽事宜可联系同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
共青团同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